况。” “嗯,你这一分析,挺鼓劲的。”张本民点点头,道:“对了,上次你问当事人经期的事,有什么奥妙之处?” “既有的判决书上说,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但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据此,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当事人在被侵犯时过度紧张,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而且也不是有意识要揪断施暴者的命根子。”律师颇为自信地道,“那是在慌乱中无意识地抢夺施暴工具行为,绝非主观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