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下令重造。 整体而言,大明的重要火器制造由工部负责管理,由内府两局制造,而支领分拔则由兵部负责。 对于一般火器,各卫所都能生产,若有缺少或急需的,要赴部请给,由兵部计较可否,对于一般的火器分配,有一定的年限规定,分别为三年一次,六年一次,十二年一次。 根据刘平所说,宣大每五年领一次,按例可领铜弹四万个。蓟镇那边,他只知道是三年领火器一次,顺天府是五年一次,数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