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费在筹集资金上,而是费在说服朝廷和湖广官吏上。通过高务实或者说高党的运作,湖广布政使司在万历五年秋后正式向中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湖广布政使司及各地方衙门向民间“愿意借贷资金者”贷款以兴修水利。 湖广布政使司当然找出了一大堆的理由证明这个做法很有必要,内阁在郭朴和张四维的力主之下,票拟“准该司所请,但所借银资之利息不得高于一成。” 疏入,朱翊钧御笔朱批“兴修水利可固农本,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