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乡试的考官任命又发生了一点制度性的变化。 明初的时候,南北两京乡试的主考官规定用翰林官,各省则教官、耆儒兼用。到了景泰三年,定两京乡试考官仍用翰林,但各省考官不再用“耆儒”,只由布政司和按察司会同巡按御史在本省教官中推举五十岁以下、三十岁以上,“平日精通文学、持身谦谨者”充任。 这一规定,本意是要考官得人,但考官既由布、按二司与巡按御史推举,而教官本来就职份卑微,对上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