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只是这条规矩的前半段,后半段还有下文。下文就是:如果奏请被册封为公侯的这一文官,对当朝确实有特殊贡献的话,奏请明皇帝封他为公爵不但不会被斩,而且还可以被批准。 什么是特殊贡献呢?这当然要说明,根据上述的条例,可以清楚地得知,“特殊贡献”是以下三项:第一,是出将入相;第二,是能除大患;第三是尽忠报国。 如果满足这三项,那么文官被封公侯也是可以被准允的,应该被视为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