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则何如? 依我之见,与其届时再烦我天兵劳师远征,不如就此在朝鲜设立卫所,?而后平壤常驻天兵一军,以为永固。” 高务实这么一说,叔侄三人就不得不思索一下这样做究竟是否合规了。有明一代的军兵制度,在《明史·兵志》的序文中,有一个非常简略的概述,其云: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