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常理,正常情况下用手枪都无法对抗步枪,可是高光不一样,他就是不讲道理的那种射手。 就像汤普森讲的那次经典战例,正常情况就是必死的局,可一个狙击手就能生生把自爆车挡在了致命距离外。 手枪在高光手上就不合理,因为他打十米内的敌人时一枪,打三十米的敌人还是一枪,只要目标还在手枪的精确射程之内,也就是子弹的散布面没大过人脸这个范围,那他就能不讲理的一枪一个。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