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自己的徒弟跟着一起,走了一趟青虞,调了当地的纸质卷宗。 证据链完备,人证物证都齐全。 物证分别是受害者体内液体鉴定结果,以及监控录像。 萧良立即提了物证。 不管是鉴定结果还是监控录像,都证明当时在场的人是江河郴本人。 且,最终江河郴也录了一份口供,口供中他也承认,的确就是他所为。 法庭宣判的实录上,江河郴也是供认不讳。 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