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那是因为无限制格斗术本来就是为了防身而创,不然干嘛第一节课是刑法? 又为什么要以不赔钱、不犯法,甚至杀了人还要找对方要赔偿为‘约束’? 什么情况下才能杀人不犯法甚至找对方要赔偿? 显然,在‘防身’的情况下! 你要是主动跑去把人打死打残,那就不是无限制格斗术了,那叫犯罪! 所以,无限制格斗定义为防身术,没毛病。 可是武馆也不会直教这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