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嘉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云翼,利用权力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财物,但因自首情节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工作,依法获得减刑,最终判决刘云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与此同时,原吉山省省长顾凯,也在中纪委的调查下,最终移交检察院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