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望的士绅那里就已经调解完了。 要是在同一宗族里那更简单了,宗族内部一并解决,连亭长都用不上。 若是某一件事情非要闹上衙门公堂,那可就不是一句撤诉就可以了结的。 古代原告、被告只是一个自称,并没有律法地位。 所谓原告,在县令看来是苦主。 被告则是罪犯。 若是一案审下来,没足够的证据定被告一个罪名,那么这就是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