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阿义因为什么原因离开,那么一定不能认定33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因为其杀人行为并没有“着手”。“骗喝毒药”的行为,此行为后果就算不能直接致蒋来义死亡,也一定会让蒋来义失去反抗能力,从而让手无缚鸡之力的33能够完成杀人行为,对阿义的生命安全已经造成威胁,“对法益产生了紧迫现实的危险”。因此,从她欺骗阿义喝下毒药时开始,她就已经正式着手实施犯罪了。此时,如果阿义被他人救下,或者毒药并没有发生作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