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罪臣之子”,在大明罪犯的后人连科举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是做天下文人的楷模。 此题似在暗讽孔家内部传承。 “判”题则类似于公堂审案,考察考生对《大明律》的了解。 题目中有“器用布绢不如法”、“出使不复命”这样的内容,不是让你来议论,而是以公堂审案的方式对其进行判罚。 也属于应用文范畴。 …… 第二场结束。 二月十五,第三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