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纭。 这第一条政令,四民分业,士农工商。 黎庶们都没有太大的意见,毕竟人与类聚,物以群分! 其实不必庆忌严格划分士农工商这四个阶级的居住地,不少的百姓已经是各住各的,毕竟大家都有共同语言。 第二、第三和第四条政令,黎庶们基本上都是赞成的,且拍手叫好! 唯一感到无所适从的,就是自身利益遭到损害的公卿大夫们。 至于第五条政令,编户齐民,这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