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颁布之日,严禁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的存在,已有的概不追究。 但自此后,国人不得以壮年男子迎娶老妇,或老迈男子不得迎娶壮妇,违令者一律严惩不贷! 再有,就是女子到十七岁,男子到二十岁,必须嫁娶,不然论其父母有罪,并勒令加倍缴纳口赋…… 这一切看起来都没毛病。 妇人属实是鸡蛋缝里挑骨头,找新法中的漏洞在钻空子! 无理取闹! 庆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