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的。 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 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 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与华夏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 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