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嫡庶之争(5 / 13)

,不一而足。

不过,这些有作为的帝王,之所以废长立幼,是因为那个儿子着实是能力出众,非同一般。

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

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