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而足。 不过,这些有作为的帝王,之所以废长立幼,是因为那个儿子着实是能力出众,非同一般。 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 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