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许多职位的权责相互交替覆盖。 比如录事参军,乃是六曹之首,其职责是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 掌管刑狱,又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 这就导致了司理、司法参军的职责,被覆盖了大半。 司法厅的一众大小官员,只能干些打下手的活计,比如在录事参军审案时,查找、检索适用的律法条文,以供判决时照用。 这种活计,明明法曹的胥吏就能兼任,偏偏还要塞进一众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