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节:第388章 闻所未闻(3 / 17)

是比较了解的,总括来说,香港的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律师,或者成为事务律师、诉状律师,另一种则是大律师,又称出庭律师。律师的专业划分是相当明确的,大律师只能办理诉讼事务,二事务律师只能办理非诉讼事务。

也就是说,只有大律师才能够出庭进行控辩。大律师的受案范围一边都很狭窄,往往专于某门法律或专办某类案件,或专办某类较大的案件,这是因为他们本身的专业技能已经向某个专门的方面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