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节:第388章 闻所未闻(7 / 17)

华人翘楚,也是曾应贤这些投身法律界的华人的偶像。

曾应贤所在的斯威夫特律师行里就有一个“御用大律师”,就是律师行的老板――戈登.本.斯威夫特。他是英国人,在法律界已经有三十年了,也被普遍认为是香港地区的“第一大状”。

“我现在还只是个‘师爷’,原本我是想在今年考取大律师的执业证的。”曾应贤垂头说道:“只要成为大律师,我就可以正式出庭进行控辩了。没想到,我努力了这么多年,最终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