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不过其他一甲名额,就要综合考量,并不是单纯比“甲”的数量。 比如民科为“甲”、户科为“乙”、军科为“丁”的话,肯定优于民科为“甲”、军科为“乙”、户科为“丁”…… 因为前者是长于治理地方、组织兴修工程,对账目还比较敏感,不通军略也无所谓,无论坐镇地方还是供职朝中都可以,而后者……长于治理地方、组织兴修工程,并且还懂得些军略,不过在账目方面却迟钝的一批,那这缺陷就有些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