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5 / 53)

社、居住、迁徙、通讯之自由”,“确保司法权之统一与独立,不受政治干涉”,“积极进行地方自治,实行自下而上之普选,迅速普遍成立省、县(市)参议会,并实行县长民选”,“军队属于国家,军人责任在于卫国爱民……实行军党分立,军民分治。”“关于军事问题协议”进一步申明:“禁止一切党派在军队内有公开或秘密的党团活动……凡军队中已有党籍之现役军人,于其在职期间不得参加其驻地之党务活动。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利用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