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自一九四二年八月起至一九四四年七月止,目标为:保国民学校应逐渐增加,或原有的保国民学校增加班级。入学儿童要达到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入学民众达到失学民众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第三期自一九四四年八月起至一九五零年七月止,目标为:保国民学校数继续增加,以期达到每保一校。入学儿童要达到学龄儿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入学民众达到失学民众总数的百分之以上。从前四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计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