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可酌情处理,而不至于将牢底坐穿,再说了,那人既然愿意认罚,交出一半田产,这已可起到震慑群小的作用,何必将人逼上绝路呢?另外,那人当初分割田产,固然有偷逃田赋的用意,但是未必没有周济族人的好心啊,当地的田租可是就此降了差不多两成啊。” “周老弟,你这话看似有道理,可是却是歪理。我国法律已落后太远,自然应该奋起直追,‘天理、国法、人情’,这个说法本身就有问题,何为天理?何为人情?那都是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