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来。1883年1月,米国国会通过《彭德尔顿联邦文官法》,即《一项管理与改善米国文官制度的法令》,在米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以能力与功绩作为录用官员的依据,文官不得因为政党关系等政治原因被免职。此后,米国通过系列反腐法律,比如1907年的《提尔曼法案》,首次规定禁止公司和全国性银行向竞选公职的候选人提供捐款;1910年通过《联邦反**行为法》,开启米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先声。” “除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