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星河所的股权之争(1 / 13)

滨江星河律师事务所原股权结构是李庆、何志和李阿蛮各占三分之一。丁山和顾得军入伙后,开始时,经五名合伙人商议,临时把股权份额调整为李庆、何志和李阿蛮各占百分之三十,丁山和顾德军各占百分之五。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新入伙的丁山和顾得军就极为不满起来。

五名合伙人商议决定召开一次股份工作专题会议,讨论解决这个问题。

滨江星河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我现在是单位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