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十日上午9时,刘翠兰上诉临海县公安局,不服原审法院维持被上诉人临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案正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 “请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与上诉理由?”审判长罗广南道。 “被上诉人临海县公安局作出的对上诉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而原审法院却认为上诉人实施了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维持了被上诉人的处罚决定。故此,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