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被害人刘翠兰已经对被告人何中平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可以作为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判决如下: 被告人何中平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整,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闭庭!”严正军敲响了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