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十2月4日上午9时,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第2十法庭开庭审理陈兵提起的2审离婚案。 陈兵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没有注意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张桂儿夫妻长期不和的事实。判决不准离婚是错误的。请求2审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因阿蛮与陈兵原系同事关系。阿蛮让王大发律师代理了桂儿参加2审庭审活动。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