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十日下午9时,郭松涉嫌商业贿赂及侵犯商业秘密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十1法庭开庭审理。 “被告人郭松在担任临海老公鸡酒店有限公司厨师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收取孙江长河酒店3十万元贿赂款,为孙江及长河酒店提供商业秘密。使临海老公鸡有限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离任后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仍然擅自向长河酒店提供相关的商业秘密。给被害单位临海老公酒店有限公司再次造成重大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