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毛头交通事故案一审(1 / 12)

二六年三月二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毛头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请原告代理律师详细说明一下状告三被告人的事实、理由"审判员郭亚萍询问道。

"第一被告毛头系肇事人,其没有按照车辆行驶顺序,超越前方车辆,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发生,虽然临海县交巡警大队责任认定书认定:其应负事故同等责任,但我方认为其横冲直撞,不顾交通秩序。应该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应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