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七月五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马一萍、文华和孙宪明涉嫌诬告陷害一案。 在公诉人余松平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严正军询问三被告人对起诉书是什么意见“我认罪认罚!“马一萍苦着脸道。 “我也认罪认罚!"文华低头道。 "公诉机关指控孙宪明犯诬告陷害罪,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公诉机关仅凭马一萍的证词就起诉孙宪明犯罪明显属于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