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孙江诉孙海等遗产纠纷案一审(1 / 12)

二六年十月八日上午九时,孙江诉孙海、孙荣遗产继承纠纷一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请被告孙海发表答辩意见。”独任审判员郭亚萍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后道。

“原告所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案涉房产经过滨江星河律师事务所见证,被继承人齐大红已将上述房产遗嘱给了孙海,与原告人无关。”何志作为孙海的代理律师答辩道。因为这个案子的见证律师就是何志,所以阿蛮建议孙荣让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