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孙江诉孙海、孙荣遗产继承纠纷案的二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原审法院认定齐大红所立遗嘱无效,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齐大红的遗嘱上有齐大红的手印,并给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其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也均体现了齐大红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审判决认定遗嘱无效,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撤销。”上诉人孙海的代理律师何志似乎有些气急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