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五月五日上午九时,孙宪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南宪萍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云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鲁成汉出庭支持公诉。 艾县机械厂聘请顾得军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苗江梅代表受害人近亲属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孙宪明对罗大宝已承担的赔偿数额再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