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七月十日下午三时,临海县法院在该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滨江星河律师事务所诉何志追偿权纠纷一案。 “被告何志在办理齐大红遗嘱见证过程中,未尽到律师的谨慎审查义务,违反法律操作规范,致使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导致委托人孙海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三百万元。孙海起诉我所后,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并判决,我所已经赔偿孙海的全部经济损失。现依据我所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追偿。请法院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