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孔芳芳提起上诉的其与孔壮壮婚约彩礼纠纷案的二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进行。 “请上诉人孔芳芳发表上诉意见?”审判长马文涛轻咳了两声,然后向上诉席上挥了挥手。 “原审判决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既使上诉人接受了被上诉人的二十万元彩礼,原审法院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判令退还也明显偏袒了被上诉人。是被上诉人即男方提出的分手,而不是我方提出的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