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凭什么认定我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何志语带委屈,很是不服。 “何志,你,你不要胡扯八道!明明是你车速过快,草菅人命!”坐在被害人席上的丁山怒气冲冲地喝道。 “出事时,被告人车速多少?”余松平问。 “每小时八十公里左右。这样的车速并不快。”何志道。 “当时出事地点系主街区,限速是每小时40公里,被告你超速一倍,导致刹车不及,撞上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