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关赠与法律的规定。赠与物交付后不得反悔是我国赠与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不能用道德评价代替法律。何况在本案中是女方为了帮助男方上大学而进行的资助。和传统意义上的男方为了娶妻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有本质的区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王大发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 “上诉人系上门女婿。这八千块钱的性质仍然属于彩礼。一审法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照酌情返还的法律原则,确认的返还比例并无不当。法律不外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