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初审周旺旺(3 / 9)

另外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证人林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请被告人及辩护人质证述证据进行质证?

辩护人(被告人律师)对第一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异议(异议,法庭用语,即不同意见)。但纵观全部询问笔录,我方当事人并没有认可故意伤害的事实。

对第二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我方当时认为是过失所致。其当时是为了用棍砸灭林子庆引燃的火,不小心才打到了林子庆。

对第三组证据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