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临海县法院第三审判庭。 孙兵副庭长身着笔挺的制服,步入法庭,独任审理孙荣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孙兵副庭长庄严的宣布开庭,书记员苗梅摆好了记录的姿势,准备记录。 孙兵首先发言:“双方对由我主审本案,由苗梅担任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阿蛮回道:“原告不申请回避。” 孙江回道:“不申请。” 孙海接过话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