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临海实验中学工程款案一审(1 / 12)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日上午九时,临海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审判员孙兵独任审理张学房诉临海县实验中学工程款纠纷一案。

张学房聘请了东明律师事务所马春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请原告张学房宣读起诉状?”孙兵道。

“……欠款是事实,有欠条为凭,被告欠款不还是错误的……”马春沉声宣读着诉状。

“请被告答辩?”孙兵扫了一眼坐在被告席上的临海县实验中学代理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