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流泪的巧儿(3 / 12)

款的条件了,还怎么付款呢?”

“请被告在庭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反诉费用七千元,如逾期没有缴纳按撤回反诉处理。下面请被反诉人即本案原告发表答辩意见?”孙兵问道。

“我们申请重新鉴定,对该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另外我们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起诉的是材料费,与工程质量无关。”马春回道。

“那你们对建设工程质量是什么意见?马律师。”孙兵庭长提示道。

“我方认为我们所建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