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驻厂军事代表制度的通知》,重新恢复了驻厂军事代表工作制度。 1998年4月,总装备部成立,军事代表的隶属关系也随之作了相应调整,各军兵种军事代表局实行归口管理,全部隶属于全军军事代表办公室。 全军驻厂军事代表分为海军、空军、二炮、总参、总后、总装六大系统,业务工作按军兵种和装备分类,分系统、分级负责管理,自上而下,各成体系。 军事代表是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