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1﹞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1935年6月9日﹞ [转自铁血社区bbs./]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 ﹝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 ﹝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飞之罢免; ﹝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 ﹝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 ﹝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