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由于紫檀木数量稀少,很快将国内檀木采光,随后即派官吏赴南洋采办,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 当时所采办的木料并非都为现用,很多存储备用。 这种采办,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掠夺性质,因此,南洋群岛所产佳木几乎被采伐殆尽,其中尤以紫檀木为最,凡可以成器物者,全部被捆载而去。 清代所用紫檀木料主要为明代所采,虽然清代也曾由南洋采办过新料,但大多粗不盈握,节屈不直,这是由于紫檀木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