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的匠户制度规定,户籍在京师的称为“住坐”,每个月需要到对应的衙门服劳役十天,户籍在各个行省的则分两种,一种被称为“轮班”,需要每三年或一、两年到京师服劳役三个月,属工部管辖,可免全家其他科差。另一种则被称为“存留”,属内府内官监管理,一般在本府织造、织染等衙门服劳役。 张老五和张老六的户籍不在京师,偏又有得一手好造纸术,自然也就成了需要每年都得到京师服劳役三个月的“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