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李群看来,你做律所这种生意,肯定会引起租界当局的注意,毕竟是牵扯法律的。 那么如果被租界当局太过注意,是不是就容易暴露呢? 毕竟宋书堂和梅暮稚子都不是生面孔。 因此李群的意思是,直接将房子改成出租屋,向外招租。 但是都租给了他们分区的人,基本上房子就能住满,就不需要再有租客进来。 然后一楼可以用来改两个铺面,做些生意。 百货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