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2 / 19)

他只是赵府的“财产”,而非拥有权力的人。

赵老爷若是发现陈澈还活着,极有可能将他视为怀疑对象。

并且,赵老爷不需要任何证据,只要舍得毁掉自己的“财产”,即可将陈澈乱棍打死。

最后,不过是向官府赔付几两银子的事罢了。

奴隶的性命,受制于主人。

这便是身为奴隶的悲哀。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陈澈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