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想案子结束后那些需要平反的冤假错案里无辜受害者到底该怎么处理。 靖旧朝的律法对于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条款说明的,但细节上却一样没有,只有一句很笼统的话“个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相应的补偿”。 什么情况补偿多少?又该怎么补偿? 一点都没说,只是让“实际”负责的衙门自行斟酌处理。 不得不说这个律法条款对于这些冤假错案里的受害者而言并不是那么友好,有种活该你倒霉的